北安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北安历史悠久,大约在一万年前的原始社会就有人类活动。据历史记载和考古发现,近代以前的漫长时期,这里一直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栖息之地。辽金时期北安地区曾繁荣一时,现有辽金历史遗迹数十处。1987年出土的金朝"曷苏昆山谋克之印"足以表明,八百多年以前,北安地区已建有相当于县级的政权。满清入主中原后,这里作为其"祖宗肇迹兴王之所"实行封禁,累计时间长达200余年,致使这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停滞衰落。晚清开禁,移民不断涌来,1903年形成北安村。随着商贸繁荣,很快形成北安镇。
北安市由龙镇县演变而来。1910年4月,清政府在龙门设立稽垦局,放荒招垦。民国元年(1912年)10月设龙门招垦局,下属龙门、安古、乌鱼三镇,民国3年改为设治局,驻地在龙门镇(也叫老龙门,现德都境内龙门农场场部西),后因打井不出水及闹胡匪等原因,于民国4年(1915年)春迁至西南30华里的龙镇(当时叫龙门镇或新龙门)。民国5年(1916年)3月1日黑龙江省令改设治局为龙门县,序列二等县(民国6年5月16日大总统指令照准)。因龙门县与广东省龙门县重名。于民国6年(1917年)7月14日改称龙镇县。
1932年12月县公署由龙镇迁至北安镇,仍为龙镇县。
伪康德5年(1938年)12月24日,伪满政府批准将龙镇县改名为北安县,次年1月1日执行。从此,县名与驻地名称一致起来,管辖以北安为中心的现黑龙江省北部广大地区。当时北安的经济和社会呈现殖民地特点的畸形繁荣景象。 1939年6月1日,伪北安省在北安县成立。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北安光复。1945年11月24日北安成为当时的黑龙江省省会,北安县政府成立,属黑龙江省(省政府驻北安)管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黑龙江省工委、黑龙江省军区先后在北安县成立,下辖20多个县。黑龙江日报社也在北安成立,1945年12月1日,第一张省委机关报《时事新闻》诞生在北安。1946年1月31日黑龙江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北安召开。1947年2月7日北安改属黑嫩联合省(省政府驻齐齐哈尔)第一专员公署(驻北安)。1947年9月17日撤销黑嫩联合省和第一专员公署,恢复黑龙江省、嫩江省,北安县仍属黑龙江省(省政府驻北安)管辖。1956年-1957年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1959年归嫩江专区管辖。自1960年起,属黑河行政专员公署和黑河市管辖至今。期间,北安曾两度县改市,1960年建市,1963年撤市建县分成北安县和德都县。1983年5月18日,恢复北安市(县级)。1988~1991年,为省财政单列市。1991年,"全省国土规划"将北安列为"二级轴线上的极核"城市,即区域性中心城市。1993~1997年,为省计划单列市。1997年取消计划单列市至今。
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安已由"北大荒"变为"北大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成为闻名全国的北疆重镇,也是黑龙江省北部地区区域性经济发展城市和加速发展的现代化新兴城市,其区位重要地位和引领辐射作用逐步增强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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